張貼日期: 2020-08-26 22:13:28 點閱:346
彰化縣西港國民小學學生使用行動載具管理辦法
109年4月13日校務會議通過
一、依據教育部「校園攜帶行動載具使用規範原則」訂定。
二、目的:
三、適用對象:本校一~六年級經家長同意可攜帶行動載具到校的學生。
四、管理規則:
五、基於減少人體曝露於行動載具之電磁波輻射下,學生如使用行動載具,應
向學生宣導注意事項如下:
1. 使用行動載具溝通時,儘量以免持裝置(如耳機)溝通,避免將行動載
具貼近頭部及身體。
2. 於通訊不良或電池之蓄電量即將用罄情況下,應避免使用。
3. 行動載具不應用於遊戲或上網。
4. 行動載具於緊急時,儘量縮短通話時間或以簡訊代替,及避免長時間使用。
六、學生使用行動載具之查核工作,班級由各班導師負責執行。全校性由教導
處人員負責。
七、本辦法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承辦: 主任: 校長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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敬愛的家長您好:
為了維護學生安全及方便學生與家人聯絡,學校特別准許經家長同意的學生可以攜帶行動載動到校。但是在攜帶行動載具上學前,必須獲得您的同意。如果您同意讓您的孩子攜帶行動載具到校,請您填妥同意書交回各班導師,並請確實督促貴子弟遵守相關管理規則(如下所列)。
感謝您的合作!
西港國民小學 教導處 敬啟
學生使用行動載具管理規則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(請填妥剪下後交回班級導師處)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彰化縣大城鄉西港國民小學「學生使用行動載動家長同意書」
茲因有實際聯絡上的需要,茲同意讓敝子弟攜帶行動載動到校。本人會督促敝子弟確實遵守學校訂定之行動載動使用規則。
●學生班級: 年 班 ●學生姓名: ●家長簽章: